发布者:控股公司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6-06-11浏览次数:15
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海洋大学(以下简称学校)国有资产管理规定,青岛中国海洋大学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控股公司)代表学校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信的原则,对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3号中国海洋大学浮山校区高科技孵化器实验楼(以下简称孵化楼)内2间房屋组织开展公开招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1.招租项目编号:FHLZZ2026-001
2.房屋概况:
序号 | 楼层 | 房号 | 朝向 | 建筑面积(㎡) | 招租底价(元/㎡/天) | 备注 |
1 | 三层 | 326 | 南向 | 92.57 | 1.60 | 物业费、水、电、供暖等费用另算,由承租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另行向相关单位缴纳。 |
2 | 四层 | 416 | 南向 | 151.83 | 1.10 |
3.孵化楼产权归学校所有,学校作为产权人(出租方)委托控股公司组织开展孵化楼房屋公开招租工作。
4.本次公告在学校国资处和控股公司网站发布(网址:http://gzc.ouc.edu.cn/、http://kg.ouc.edu.cn/)。公告期限为5天。
二、竞租方资格及条件
1.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,所属行业类别包括科技、文化、服务等。申请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、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;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能够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,且在经营活动中保持良好的合规记录。申请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,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经营记录。
2.优先引进由校内师生、校友创办或参与,或与学校在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服务支撑作用、合作关系紧密的创新创业企业及项目入驻。
3.除与学校签订正式合作办学协议,并经学校书面同意外,本招租项目不接受教育培训类社会企业、单位及其他机构参与竞租。
4.租赁期内,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,亦不得从事与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无关的其他业务。
三、报名时间和方式
1.时间:2026年6月11日-2026年6月15日(每天上午8:30-下午4:30)。
2.有意参与竞租的单位,应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:本公告附件《报名表》,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正副本、公司章程等材料的复印件(须加盖单位公章);上述材料须扫描为电子文档并发送至邮箱:chanye@ouc.edu.cn。控股公司审核通过后,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竞租方发送招租文件。
3.请竞租方将招租文件于2026年6月15日下午4:30前送至孵化楼三层305室,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招租文件将不予接收。
四、竞租时间及方式
1.时间:2026年6月16日上午9:00。
2.地点: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3号中国海洋大学浮山校区高科技孵化器实验楼控股公司308会议室。
3.方式: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租竞价方式进行。
4.招租结果将在学校国资处和控股公司网站公示,公示期限为3天,公示期内如无异议,则公示结果即为本次公开招租的中标结果。请竞租方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(网址:http://gzc.ouc.edu.cn/、http://kg.ouc.edu.cn/)。
五、相关事项说明
1.《房屋租赁协议》由学校与承租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签订,租期为三年。如因招租事项未能获得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通过,则该《房屋租赁协议》自动终止,学校及控股公司均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。
2.租赁期内,如因政府政策要求、学校规划调整等原因,需收回招租房屋的,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搬离,《房屋租赁协议》随即终止,学校和控股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六、联系方式
地址: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3号孵化楼305室
联系人:王老师
电话:85902557
邮箱:chanye@ouc.edu.cn
青岛中国海洋大学控股有限公司
2026年6月11日